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全国全省高校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将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作为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本方法,密切党内外关系,扩大思想共识,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外代表人士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现结合我校统战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联谊交友的总体要求
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工作应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贯穿于党外代表人士发现、培养、使用、管理的各个环节;应积极发挥引导作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使党外代表人士更加准确、深入了解党的主张,了解学校的各项改革与发展工作;应主动发挥沟通作用,掌握党外代表人士思想动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应着实发挥纽带作用,增强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之间相互信任和感情,不断巩固党和党外人士的联盟。
不断创新和丰富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的内涵、方式和举措,引导他们充分发挥资政建言、协调关系、引导群众、化解矛盾的积极性,在关键时刻发挥重要作用。
二、联谊交友的基本原则
1. 平等相待、坦诚相见。注重平等性,把平等作为与党外代表人士交往的前提,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说真话实话,交挚友诤友,营造积极、宽松、和谐、活泼的交友氛围,在平等的交流中凝聚人心。
2. 求同存异、引导教育。立足共同性,坚持基本的政治原则和政治立场,共同维护团结合作的政治基础。充分尊重彼此差异,以宽广的胸怀结交各方面朋友,寓教育引导于沟通交流之中,不断增进与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共识。
3. 关心照顾、排忧解难。彰显包容性,既要关心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进步,支持他们事业发展,又要帮助他们反映意见建议。了解党外代表人士的工作生活情况,既要从情感上关心,又要帮助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
4. 深入细致、持之以恒。保持连续性,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联系交往,不忘老朋友,广交新朋友,深交一批优秀骨干人物。通过长年累月下功夫,不断积累深厚情谊,增加相互信任,使他们在任何条件下都能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同心同德。
三、联谊交友的工作范围
1. 参加联谊交友的范围为校党委常委以及各基层党委(总支)书记。
2. 联谊交友对象
(1)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党外人士;
(2)担任民主党派市委委员以上职务和担任民主党派校级组织的正副主委;
(3)统战团体(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归侨侨眷联合会)的党外负责人;
(4)党外知识分子中的知名专家学者;
(5)担任校、处级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
(6)其他需要联谊交友的党外代表人士。
四、联谊交友的内容形式
1. 了解联谊对象的思想动态,针对他们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交换看法,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2. 听取联谊对象对学校、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 了解联谊对象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4. 联谊交友可采取谈心交流、学习考察、组织活动、探望慰问、关心培养、定期座谈等方式进行。
五、联谊交友的工作措施
1. 明确联谊交友名单。校党委常委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名单由党委统战部提出后提交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各基层党委(总支)书记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名单,由各党委(总支)提出、党委统战部汇总报分管校领导确定。每年视情况变化,作相应调整。
2. 坚持定期联谊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对所联系的党外代表人士,每学期应主动联系,开展谈心、联谊等活动至少一次。
3. 建立联谊交友信息反馈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对联谊交友情况进行书面记载,通过党委统战部及时向校党委汇报党外人士的思想动态及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党委统战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联谊交友活动的开展情况,对活动中提出的问题和领导的有关批示,做好汇总、梳理和协调、落实工作。
4. 建立联谊交友定期考核制度。将党员领导干部联谊交友的情况,列入校、院(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纳入基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六、其他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项由党委统战部负责解释。